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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一房主不知情 房产被他人两次易主

发布时间: 2016-06-08 11:21:04

来源: 延边新闻网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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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全某将和龙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和第三人朴某等告上法庭。8月20日,和龙市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全某称,2010年,他委托第三人朴某贷款,并把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交给朴某。今年1月,全某得知当时办理贷款时交给朴某的产权证已经变更到朴某名下,后朴某将房屋卖给了郭某,郭某又将该房屋卖给了赵某。全某说,在此过程中,和龙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违反法定程序给第三人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此行为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此登记,恢复原登记;附带民事确认朴某和郭某,郭某和赵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和龙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辨称:其于2012年2月20日给朴某办理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2012年9月19日给郭某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今年1月8日,给赵某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时,已经尽到了审慎、全面、尽职的审查义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关规定,手续齐全,故给双方当事人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此行为程序合法,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三人赵某称其合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此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luo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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